壹、客戶資料保密措施
一、資料蒐集方式
本集團取得客戶資料之方式,來自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庫金控)或各子公司交易往來之既有客戶;或客戶參與本集團透過人員、電話、網路及其他方式之服務或活動所提供之資料;或由其他合法且公開管道而取得之資料。
二、資料儲存及保管方式
本集團取得客戶資料後,將依相關作業規範建檔並儲存於資料庫,同時依規控管客戶資料之存取,除本集團員工於各該公司業務範圍得蒐集及使用客戶資料外,非經正式授權之人員不得取得及使用客戶資料。
三、資料安全及保護方法
為強化客戶資料傳輸、儲存、使用之安全,本集團除運用安全之軟硬體設備及機制進行客戶資料之傳輸外,並依政府相關法令及資訊管理原則,建置防火牆,防止不法侵入及惡意程式之破壞,以避免客戶資料遭到非法存取使用。
四、資料分類、利用範圍及項目
本集團除法令另有規定、經客戶簽訂契約或書面明示同意者外,所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之資料,不得含有姓名及地址以外之其他基本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資料分類與內容如下:
- (一) 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及地址等資料。
- (二) 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包括以下各項資料:
- 帳務資料:包括帳戶號碼或類似功能號碼、信用卡帳號、存款帳號、交易帳戶號碼、存借款及其他往來交易資料及財務情況等資料。
- 信用資料:包括退票紀錄、註銷紀錄、拒絕往來紀錄及業務經營狀況等資料。
- 投資資料:包括投資或出售投資之標的、金額及時間等資料。
- 保險資料:包括投保保險種類、年期、保額及繳費方式等相關資料。
五、資料利用或共享之目的
本集團於符合法令及主管機關規範下揭露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以提供客戶更完整及多元的金融理財商品或服務,滿足客戶投資理財之各項需求。
六、資料揭露對象
本集團依法令規定,僅在本集團或其委任處理營業相關之第三人間進行資料揭露或交互運用;除法令規定許可或與客戶契約另有約定外,本集團不得再向上開揭露對象以外之任何人揭露、轉介或運用客戶資料。
七、客戶資料變更修改方式
客戶得透過本集團提供之各項服務管道(如:書面或親洽往來營業據點等)通知變更其資料,由本集團人員確認身分後,依相關作業規定予以更改、修正,以維護資料之正確性及可靠性。
八、選擇退出方式
如客戶不願意再收到本集團有關共同行銷之業務活動訊息,或不願再讓本集團交互運用其資料,得隨時透過本集團提供之服務管道(如:電洽往來各子公司客服專線、書面或親洽往來營業據點等)要求停止,各子公司於接獲客戶通知並確認客戶身分後立即受理,並於系統及作業合理期間內停止對該客戶相關之資訊交互運用。
貳、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子公司名稱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金庫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